欢迎来到觅家!
loading
免费发布信息
·福州 [切换]
    福州觅家 > 福州知道 > 福州办事指南 > 福州户籍 >  福州市近亲属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福州市近亲属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4-05-12 12:56:16  编辑:觅家小编  来源:觅家  浏览:53次   【】【】【网站投稿

    福州市近亲属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家庭户近亲属投靠材料要求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除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外,其他近亲属投靠的,另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夫妻一方产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集体户(含集体户地址上设立的家庭户)近亲属投靠的材料要求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迁入人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声明书;

      5、迁入单位房屋所有权住房或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落户的声明书;迁入商住楼集体户的,提供具有商业住房产权的被投靠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其中“亲属关系证明”包括:

      1、《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件》、《收养证》、《公证书》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

      2、《离婚证》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3、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均无法提供的,可通过提供父母子女双方DNA亲子司法鉴定书(附包含亲权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和双方现场声明。

      “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未标明房屋详细地址的,另需提供地名办(或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门牌号码使用证书》(或《门牌号码更名(命名)证书》)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门牌号码调查报告》;

      3、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或租赁合同;

      4、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产权凭证的成套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和《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或《商品房买卖预售预告登记证书》或《不动产买卖预售预告登记证书》;

      5、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产权凭证的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房屋排房单》(或其他交房凭证);

      6、经房管、国土或自然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自建住房,提供房屋建筑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其他凭证,并由警务区民警核实房屋情况,填写《门牌号码调查报告》。


    1550687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