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申报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指南
今年第一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已延期至2月24日至3月24日,想要申报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觅家家人朋友们,记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哦!
2026“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房申报指引
“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于每季度第2个月份的15日至第3个月份的15日期间开放申报,其中前三周为申报受理时间,第四周为审核及补充材料时间。申报开放期间申报人可自行登录系统申报,不再另行发布申报公告。线下晋级资格申报同时开展。(申报时间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第一季度:2月24日至3月24日(首次提交材料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7日,审核及补充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4日)。
✔第二季度:5月15日至6月15日
✔第三季度:8月15日至9月15日
✔第四季度:11月15日-12月15日
觅家友情提示:保障家庭应在取得《资格证》后有效期两年内购房,方可享受相应购房优惠政策,未经确认资格购房的,视同放弃申报。
(一)保障对象应在我市市属用人单位或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要求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福州市市级或四城区财政收入)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落户。其中,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均须为市属或四城区区属单位。人才保障家庭应在我市四城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2年。
(二)省高层次特级人才、我市工作的省市引进生、科级行政挂职博士不受用人单位及社保缴交的属地限制,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分别认定。
申报流程
还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小伙伴可以看看: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材料明细
1、下载并注册登陆“闽政通”APP,在首页搜索“福州社保”,点击进入板块后,选择“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


2、点击““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请”,阅读申报须知,然后根据页面指引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即可


友情提醒: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于违反承诺事项的申请人,其违诺行为将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人才限价房、购房贷款贴息、购房补贴、人才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可选择其中一种享受,不得同时享受。享受租房政策的可再申请享受购房政策,但购房后应退出租住的人才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2、以下4类对象若经申报、摇号等程序获得准购资格,须在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停止享受政策性租房优惠政策证明》:
①公有住房承租户
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③市酒店式人才公寓、人才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享受对象
④享受中央、省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政策的。
3、未尽事宜,请至福州市人社局官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住房保障专区查看《“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62202000155号
